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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发布《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(2025年本)》

近日,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《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(2025年本)》,新版目录将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
2025年版目录与之前一样由两部分组成,包括:


1.国家既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,包括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中的鼓励类产业和《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》中的产业;以及

2.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,有关产业分省列举,仅在相应省份适用。2025年版目录新增的产业项目主要集中在特色农牧、电子信息、资源精深加工、装备制造等领域。


根据《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》,在西部地区(包括重庆、四川、贵州、云南、西藏、陕西、甘肃、青海、宁夏新疆、内蒙古、广西)注册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15%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。有关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:1.以《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》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,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%以上2.外商投资企业须符合《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》之规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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